全國不動產統一登記,是給收稅鋪路?|天天微動態

      快訊 來源:房天下 2023-05-04 14: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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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下午,新華社發了一個簡短的消息:自然資源部部長宣布,我國全面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


      (資料圖片)

      這意味著什么?

      報道里用一句話做了總結:經過十年努力,從分散到統一,從城市房屋到農村宅基地,從不動產到自然資源,覆蓋所有國土空間,涵蓋所有不動產物權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全面建立。還有,累計頒發不動產權證書7.9億多本,不動產登記信息高達15億多條。

      大部分觀點,都把“統一登記”解讀成“房產稅要來了、反腐利器、打壓房價”。

      這似乎證明了一種心理:大家太期待有一個腳踏七色祥云的蓋世英雄從天而降,一股腦把問題全都解決。

      事實上,不動產統一登記,是一項極其嚴肅的,保障基本物權的,堪稱經濟社會發展基石的制度。

      如果說對高房價,炒房投機能產生抑制,那也只是買一送一的附加作用。十年磨一劍,這件事比我們想象的要復雜的多。

      不動產,不是單單指房產。大家可以看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都算。

      如果只是為了實現收稅目的,那早就實做到了。2018年6月16日,自然資源部宣布,全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已經實現全國聯網。但是,宅基地使用權呢?森林所有權呢?海域使用權呢?耕地林地草地的經營權呢?不動產的交易權、抵押權呢?要把960萬平方公里所有不動產的權利登記在冊,宣告于世,這并不容易。

      原來的不動產登記存在不少問題。比如,各自為政,權責不分。原來你買了房子,在房產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還得到國土部門辦《國有土地使用證》,實際上就有了兩本證書,純屬多此一舉。農村居民住房要到國土部門辦《集體土地使用證》,承包山林樹木、魚塘、灘涂的,又得到林業部門、漁業部門辦產權證。這個時候就出問題了。有的部門是垂直管理,有的部門是地方管理,推諉扯皮很常見。不同的登記機關既是權利的登記者,又是權利內容的審核者,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部門多,尋租就多。還有,一片地里,既有林地和耕地,又有養殖水域和村落,登記的任務又重又繁瑣,很多都是抽調的非專業人員,部門之間測量標準都不一樣,很容易出現誤差。登記有誤差,不專業,就會有糾紛。

      我看過一個例子,湖北一個村,90年代初的時候,林業站跟村里簽了征用5500畝山地的合同辦林場,約定造林之后返還1100畝的林地。可后來林業站放了鴿子,既不返還林地,又不給現金補償,反而搶先把林地所有權登記到自己名下。轉到名下還不夠,又把林地轉包給一家林業公司經營,村里當然不樂意了,中間不知道找林業站了多少次。這一拖,就是32年,直到今年才解決。

      我們現在回過頭來看時間線,就知道要做成這件事的難度系數,要比房產統一登記大的多。

      第一個時間點是2007年,《物權法》就提出了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但是,因為牽連太廣,工作量巨大,整整8年時間,進展都非常緩慢。直到2013年,明確提出房屋、林地、草原、海域、土地登記都由一個部門負責。

      具體怎么搞呢?

      原來的國土資源部掛牌成立不動產登記局,當時的地籍管理司司長叫王廣華,是首任的不動產登記局局長。對,就是4月25號宣布我國全面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的,現任的自然資源部部長。

      第三個關鍵的時間點,是2014年11月,《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頒布。為啥到2023年才宣布完成統一登記?范圍之廣,全國的縣區鄉鎮。涉及部門之多,前所未有,房管,民政,財政,稅務,工商,統計都要打通。所以,把不動產統一登記僅僅只局限于收房產稅這一塊,格局還是太小。

      有個專家叫鄖文聚,專門說過這個話題:不動產統一登記是中國歷史上的老大難問題,只有明朝的魚鱗冊搞得比較成功。

      房價、反腐和征稅,都沒說到點子上。最關鍵的一條,是權利鏈條能夠連起來。權利鏈條不清楚、權利邊界不清楚、權利內涵不清楚,想讓不動產流動起來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幾乎是不可能的。

      記在薄上的叫籍,籍反映的是權。市場化的基礎是什么?就四個字:產權明晰。普天之下,江河湖泊,草木大地,都是資源,都是不動產,有恒產者才有恒心。你在市場交易的東西是不是你的,誰來保證?買賣雙方交易,你怎么知道這財產是別人的?

      房地產的抵押,土地承包,房屋買賣,做貸款,資產證券化。集體土地入市,小產權房,征地拆遷怎么搞?每個地區的住房數量和質量差異,空置多少,裝電梯的多少,老房子有多少,保障房該怎么建?更進一步,轉移支付往哪些地區傾斜,社保體系應該給哪些人群保障,人口政策,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的方向在哪。把所有不動產登記在冊,是一切一切的前提。

      如果說這件事能順帶著推進房產稅乃至遺產稅一大步,那也只能說:是水到渠成,而不是有意為之。所以,保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財產權,這是一個更適合法律區UP聊的法理問題。降房價、反腐,收稅,這是統一登記之后可能會帶來的影響,財經UP信馬由韁的解讀,大家看看也就圖個樂。

      當然,房屋統一登記,一定是對收稅有利的。過度依賴舊模式,是房地產稅遲遲難以面世的原因。土地賣不出去,是新稅源補充土地財政缺口的理由。央媒不止一次的提到過,倒逼地方土地財政轉型,這是“發展方式之爭”。

      不管早來晚來,房地產稅一定會來。這并不是重點。真正讓人細思極恐的是,借由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全民熱搜,我們可以窺見:大家似乎都不在意征稅面積怎么算,稅率多少,試點城市有幾個。大家在意的,是自上而下的風向,是國家意志的推演,是山雨欲來的渴盼。這真能稱得上“眾望所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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