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來源:南方都市報 2023-07-27 22:54:42
持續督導期間未勤勉盡責、資管業務內控有效性不足、投行類業務內控制度不健全、保薦工作履責不到位……
2023年5月初至6月底,眾多券商被罰的理由五花八門。據南都灣財社記者不完全統計,該報告期內,至少三四十家券商被罰,其中不乏大型券商,如海通證券、國泰君安等。雖然違規類型多樣化,但主要集中在研報、資管等重災區。從處罰結果來看,有券商遭暫停新增私募資管產品備案6個月等具體到業務線口的處罰,但警示函、監管談話、責令改正等更為常見。
那么,后者對券商有哪些威懾?據《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2020年修訂),公司或者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對公司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責令公開說明,責令定期報告的,每次扣 0.5 分;公司被采取責令改正,責令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的,每次扣 1 分等。
【資料圖】
不止于此。證監會根據證券公司評價計分的高低,將證券公司分為 A(AAA、AA、A)、B(BBB、BB、B)、C(CCC、 CC、C)、D、E 等 5 大類 11 個級別。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金融發展與國資國企研究所副所長、注冊國際投資分析師余洋在接受灣財社記者采訪時分析:“罰單一般會導致券商被扣分,在監管實踐中,即便是扣0.5分,也可能決定券商評級。當然,會不會被降級還要看加分項。但是,一旦被降級,券商的業務及其他方面將受影響。”
證券公司的分類結果用途廣泛,比如說:作為證券公司申請增加業務種類、發行上市等事項的審慎性條件;作為確定新業務、新產品試點范圍和推廣順序的依據,甚至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據此來確定不同級別的證券公司繳納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具體比例。
“一旦評級下滑,券商在客戶中的信譽度自然會下滑,而有些金融機構內部會設置一個可以合作的白名單,上白名單的券商評級基本都是AA或以上。” 余洋補充道,對于繳納投資者保護基金的比例,券商也頗為看重,尤其是營收規模龐大的券商,因為下滑一個級別可能就會多繳納數千萬元。
2020年3月,證監會對證券公司繳納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比例進行調整,A類、B類、C類、D類證券公司,分別按照其營收的0.5%、0.6%、0.7%、0.7%的比例繳納2019年度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2020年度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繳納比例參照執行。
統計方法:本期數據主要源自中國證監會、各地證監局、證券交易所公告等官網、公開渠道于前兩個月(包括2023年5月至2023年6月)公開披露的罰單或統計信息,以正式發布時間為準。統計維度涵蓋全國的證券公司,包括上市公司以及非上市公司,同時包括總部機構與分支機構。
多家券商因研報問題密集被罰
本次報告期內,券商研報問題被集中提及,券商對研報合規性的要求持續加強。據灣財社記者不完全統計,本報告期內,至少有12家券商被罰事由涉及研報,約占總被罰券商數量的1/3,比例相當驚人。
在一長串的被罰券商名單中,可以看到中信建投、首創證券、渤海證券、中天證券、國泰君安、國盛證券、中原證券、粵開證券、西南證券、太平洋證券、招商證券、東亞前海證券等。顯然,被罰主體不僅涉及多家中小券商,不少頭部券商也赫然在列。
研報的質量自然是監管重拳出擊的靶點,研報的敏感觀點對相關個股的影響以及合規審查制度也被重點關注。
5月11日,上海證監局披露的一則罰單顯示,國泰君安關于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質量控制和合規審查的制度規定不完善,未建立有效的證券研究報告市場影響評估機制,未對某證券研究報告相關敏感信息可能對市場產生的影響進行審慎評估。
而渤海證券則是因公司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有關制度不完善,以及公司研究報告質量控制審核把關不嚴,于6月29日遭天津證監局出具罰單。
如果說質量所反映的專業性是研報獲得影響力的基礎,那么真實性和準確性堪稱研報的生命,監管的視角也因而投向了更為細致的領域。灣財社記者發現,研究報告個別數據來源未核實或與源數據不一致,甚至語法、單位錯誤等,均難逃監管的法眼。
6月16日,遼寧證監局公開的一則罰單,就點名中天證券?“相關研究報告個別數據來源未核實、引用信息與原文不一致及數據未標注信息來源”。
6月30日,江西證監局對國盛證券的處罰理由也含“對于證券研究報告中語法錯誤、錯別字的責任承擔規定不合理……部分證券研究報告存在個別數據底稿不完善,個別數據與源數據不一致,單位錯誤,個別調研存在先調研后審批等情況。”
未建立媒體報道監測和應對機制,也成為券商被罰的重點內容之一。在上述中天證券的罰單中,該司就被認定“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未制定互聯網平臺發布研報制度和流程,未建立媒體報道監測和應對機制、市場影響評估機制”。
粵開證券也不例外。廣東證監局在一則罰單中,認為該司研報業務存在以下問題:業務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如未建立媒體報道監測機制、利益沖突合規審查不到位等。
值得注意的是,券商出具的研報中,部分是屬于“無證上崗”操作,即未取得分析師資格,但以分析師名義對外發布研報。
5月26日,云南證監局稱,太平洋證券發布的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存在以下違規行為:5人未取得分析師資格,但以分析師名義對外發布研究報告,其中4人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均注冊為“一般證券業務”;1人既未注冊為“證券分析師”,也未注冊為“一般證券業務”。
那么,研報違規可能導致哪些處罰?從上述處罰類型來看,多數為被出具警示函,也有監管談話與責令改正等。從處罰對象來看,“一案雙罰”愈加普遍,即券商與分析師均會收到罰單。
近年來,投研行業快速發展,研報的數量也呈現大爆發狀態。隨之而來的是,研報的專業性不足或在合規上審慎不足等諸多問題,監管的要求也因此不斷增強。
2023年2月, 證監會強調,一貫重視對發布證券研究報告行為的監管,建立了基本完善的制度規則和監管機制,并持續強化日常監管執法,著力提升證券研究報告業務質量和合規水平。
有券商人士對灣財社記者表示,其實分析師本身很有動力提高研報的質量,畢竟事關他們的身價。但是,行業內卷得厲害,加上一些分析師因為抓熱點或是迎合買方機構甚至上市公司的關注,令報告出現”水分“等問題。研報還是要提高質量,以專業性取勝,進而提升券商服務能力。
資管業務監管趨嚴
本次報告期內,資管業務違規的券商數量也居前。據灣財社記者不完全統計,5月—6月,此項業務違規至少涉及8家券商,包括信達證券、首創證券、國都證券、民生證券、華福證券、銀泰證券、五礦證券、長城國瑞證券等。
那么,資管業務的風險點主要有哪些?產品投資運作不規范、風險管控不到位、盡職調查不到位、業務獨立性不足等,不一而足。
6月2日,北京證監局稱,信達證券在開展資產管理業務過程中存在2個問題: 一是資產管理業務的內部控制管理不完善、合規管理不到位。二是資產管理產品投資運作不規范,投資決策不審慎,投資對象盡職調查和風險評估不到位,違規投資法律依據不充分的收(受)益權,個別資產管理產品投資運作過程中未落實主動管理職責。
相比之下,銀泰證券收到的罰單上,羅列的資管違規問題則要多上一大截。據深圳證監局6月9日披露,銀泰證券私募資產管理業務存在5大問題:一是個別資管產品整改不到位,資管產品計提減值不充分。二是資產管理部門人員配備不符合規定且個別人員從事業務獨立性不足。三是私募資產管理相關制度不完善,關聯交易管理制度未對投資托管人進行約定,未建立債券投資交易對手管理相關制度。四是股票投資備選池入池、股票庫建立和維護、交易指令管理不規范。五是風控合規管理不到位,集中交易室未有效監控、個別風控指標未納入系統監控、缺少個別季度壓力測試報告等。
報告期內,券商因資管業務違規受到的處罰主要集中在警示函與責令改正等。但五礦證券的處罰較為嚴重,相關業務遭暫停半年。
6月9日,深圳證監局稱,五礦證券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不規范。一是債券投資決策和風險管控存在問題。個別產品根據委托人要求突破內部杠桿限額,投資經理參與詢價,投資了委托人提供清單中的債券且部分為最終投資者的關聯債券。二是非標資產投資管理不規范。個別產品具有通道業務特征且存在用印文件倒簽情形;個別產品為銀行機構向關聯方融資提供便利;部分產品估值調整不及時、未及時對產品風險等級進行評估、投資者適當性材料內容不全。三是資管新規整改不到位,過渡期內新增不合規產品。四是關聯交易管理機制不完善。
加上債券業務內控機制不完善,五礦證券被采取責令改正并暫停新增私募資產管理產品備案6個月(為接續存量產品所投資的未到期資產而新發行的產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資)的行政監管措施。
近年來,隨著證券公司業務結構調整和內部架構的優化,資管業務的戰略地位日益突出。 “資管業務本身就是比較容易出問題的領域,因為它涉及到的面很廣,流程也較為復雜,同時監管的要求也在不斷提升。比如說對投資人的適當性管理,需要對客戶的身份信息進行篩選與分級等,這個流程相對繁瑣,對券商業務管理的要求不斷提升,如券商未能跟上監管的步伐,極易遭受處罰。”余洋說。
加之資管業務規模的快速擴大,容易出現違規操作的環節也隨之增多。余洋以防火墻為例:“比如說,資管業務和自營業務之間,資管業務和投行業務之間,資管業務和賣方研究之間都需要設立防火墻,如內控風控機制不完善,容易引發內幕交易、利益輸送等經營風險。”
隨著資管業務重要性的攀升,監管機構對資管業務的要求也日益增強,券商應不斷提高合規意識,加強風險把控能力。
海通證券年內撤回12家IPO,行業居首
6月15日,海通證券因在保薦工作中職責履行不到位,被上交所予以監管警示。
一是,保薦核查工作履職盡責不到位。上交所在發行上市審核及執業質量現場督導工作中發現,海通證券作為河南惠強新能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明峰醫療系統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治臻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首發上市項目的保薦人,存在對重要審核問詢問題選擇性漏答,對發行人的收入確認、存貨、采購成本、資金流水和研發費用等核查不到位等違規情形。
二是,保薦業務內部質量控制存在薄弱環節。上交所在執業質量現場督導中亦發現,海通證券在保薦業務內部質量控制方面,存在投行質控、內核部門項目風險識別不足以及意見跟蹤落實不到位、項目底稿驗收與歸檔管理不到位、質控部門現場核查有效性不足等薄弱環節。
上交所也特別提出,本所發行上市審核期間,在對上述3個項目發出《保薦業務現場督導通知書》后,實施現場督導前,海通證券均撤銷了項目保薦,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對發行人經營狀況及其面臨風險和問題的相關盡職調查工作不夠充分,項目申報準備工作不夠扎實。
那么,海通證券IPO項目的整體撤回情況如何?灣財社記者查閱Wind數據后發現,2023年以來,海通證券首發保薦家數為87家,位居行業第三。其中,主動撤回12家,高居行業首位。此外,撤回率為13.79%,這個數字在中小券商中并不扎眼,但對于頭部券商來說委實不算低。
一般來說,中小券商首發保薦項目數量相對較少,基數低,撤回率易被放大,甚至出現高達50%乃至100%的情況。
而頭部券商由于保薦項目數量基數較大,撤回率普遍不高。據Wind,今年以來,華泰聯合、中信建投、中信證券、國信證券、廣發證券等券商的這一數值均在10%以內,最低的不超過5%。
當然,也有其他少數幾家頭部券商超過10%,其中2022年頻頻收到罰單的招商證券撤回率高達21.95%,頗為引人注目。
海通證券成立于1988年。作為國內最早成立的大型券商之一,其綜合實力位居前列。不過,2022年對其來說是個特殊的年份。
2022年之前,海通證券業績排名穩定,比如說其營收多年穩居行業前三。但2022 年,海通證券實現營收 259.48 億元、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 65.45 億元,同比雙雙大幅下滑,營收和凈利排名也均陡然跌出前5。
此外,2021年5月,證監會首次推出“白名單”制度,引導券商重視合規經營。灣財社記者注意到,截至目前,證監會共發布了8期證券公司“白名單”,但海通證券均遺憾缺席。
不惟于此,2021年證券公司分類結果中,海通證券的評級由2020年的AA下降為BBB,在頭部券商中罕見。這意味著,海通證券在創新試點類業務申請以及現場檢查頻率等諸多方面可能會受到影響。
不過,今年一季度,海通證券業績回暖,營收85.2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4.34億元,分別同比大增106.25%、62.24%。從今年整年度來看,其業務走向如何,猶待觀察。
從行業來看,在發行人或保薦機構主動撤回IPO申報材料常態化之時,撤回的原因也各色各樣。據灣財社記者觀察,或是公司財務數據不能滿足上市要求,比如說報告期內業績大幅下滑,甚至出現虧損;或是信披不足,對相關數據的解釋難以展示合理性;或是申報時過于倉促,盡調不充分,“帶病闖關”;又或是財務資料已過有效期,未及時更新等。
不過,并非撤回就能萬事大吉。券商作為資本市場“看門人”的角色正在被強化,處罰力度也在提升,保薦機構、發行人均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存在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的IPO保薦項目難以“一撤了之”。
采寫:南都灣財社記者王玉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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